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5】38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补助和项目法人单位自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行公开招标。选定设备采购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汪清县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JLCTTC-16YZYHW3098
招标内容:可压缩移动箱、拉臂车与可压缩移动箱配套、植物液除臭系统、手推车式清洗机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货物及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地点:汪清县城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凡是有法人资格,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4.2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生产能力,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满意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3如果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制造厂(商)同意其经营该货物的正式授权文件。
4.4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至少一项类似业绩(2013- 2015);
4.5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
4.6拒绝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五、投标单位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 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在汪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河北政务大厅五楼)报名。联系人:马晓宇,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持本单位有效证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每日上午8时至 11时,下午13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持《投标报名资格审查表》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进行投标的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4月29日14时前向长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递交招标代理公司,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5月6日10:30时(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
2016年5月6日10:30时(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10.1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普阳街3177号)A区三楼开标室。
届时投标单位派被授权代表出席并携带身份证明。
10.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陆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十一、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汪清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 人:张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省政府4号楼
开户行:民生银行长春西安大路支行 账号:********3
邮 编:130051
电 话:0431--********
传 真: 0431--********
电子邮件: ctzb_3@163.com
联 系 人:黄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