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成都天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 2541.17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消防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
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单项投资
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装饰装修类或展览陈列类(展览馆、规划馆、展示中心、展厅等)设
计业绩;
(2)施工资质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
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
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展览陈列类(展览馆、规划馆、展示中心、展厅
等)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1.5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
体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拟派往本
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装饰装修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
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 B 证;
3.1.7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4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1.9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四川天府新区菁蓉北二街 23 号北鑫苑(北区)商业 10 栋 1 楼第八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四川天府新区菁蓉北二街 23 号北鑫苑(北区)商业 10 栋 1 楼第八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由成都天投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府中央法务区中央法务大楼 B 座 7 楼。
2.2 建设规模:天府中央法务区展厅项目功能提升改造工程,建筑面积约 2541.17 平方米。
2.3 资金性质:专项资金
2.4 招标范围:
(一)本项目设计工作:
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不限于:对天府中央法务区中央法务大楼 B
座 7 楼进行展陈区域及企业服务中心区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软硬装设计及土建、消防等
改造设计)、展项设计制作、专业灯具系统设计、显示系统设计、数字视觉内容设计、多媒
体软件系统设计、展板灯箱平面内容设计、UI 设计、导览导视设计、BIM 设计,以及功能区
范围内配套强电、智能化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空调、送排风及展览智能化系统等全部
内容,并完成图纸相关审查,取得图审报告。所有设计工作必须满足施工及使用功能要求,
具体内容详招标人出具的任务委托书、招标技术要求。
(二)本项目施工工作:
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含拆除),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质量缺陷
责任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计划工期:暂定 66 个日历天(含设计工期)。具体开工日期经发包人同意后,以监理人
签发的开工令(或其他开工指示文件)为准,承包人应做好开工前准备并按期开工。若本项
目存在分批分期实施的情况,具体以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为准。
2.6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并按四川省、成都市及天府新区现行相
关文件规定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
2.7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为:
(1)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消防设
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消防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提供;
(1)设计资质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
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设计或新承接单项投资
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装饰装修类或展览陈列类(展览馆、规划馆、展示中心、展厅等)设
计业绩;
(2)施工资质单位: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 1 个类似工
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合同金
额不少于 1500 万元的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展览陈列类(展览馆、规划馆、展示中心、展厅
等)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提供书面承诺。如投标人为联合体,
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3.1.5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业绩要求:无业绩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
体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拟派往本
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
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装饰装修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联合
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 B 证;
3.1.7 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 4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
3.1.9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 1 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01 月 19 日起(北京时间 9:30~12:00,14:00~16:30,
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室持下列资料领取招标文
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盖公章);
(5)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收复印件盖公章);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2 月 08 日 10 时 00 分,
地点为四川天府新区菁蓉北二街 23 号北鑫苑(北区)商业 10 栋 1 楼第八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https://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成都天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B 区
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28-8025656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28-63066641
传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投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天府新区科学城天府新经济产业园 B 区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28-802565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双流区兴隆湖中建滨湖设计总部 A 区 2201 室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028-6306664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