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龙岗区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一、遴选项目名称:龙岗区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集中采购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A标段(区城投集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标段(城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C标段(新基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1.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需于接到公司咨询后48小时内回馈,咨询回馈以书面形式为主。

  2.根据公司需要,针对特定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3.协助公司制定模本合同、范本合同。

  4.为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并应公司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5.定期与公司交流,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6.根据公司需要,参加经济项目谈判,为项目进展提供咨询服务,并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7.参与处理公司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经济、行政争议或纠纷。

  8.协助公司对公司管理层或员工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每年至少举办一场法律专题培训。

  9.就公司有关事项进行交涉,出催收函、律师函或法律意见书。

  10.受公司委托,以公司法律顾问的身份进行授权声明,公开陈述公司立场或某种真相,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11.接受公司委托,办理其他与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相关的法律事务。

  上述服务范围不包括下列事务:

  1.委托方(甲方)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

  2.委托方(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并购、企业改制、重组、破产、股票发行、上市、城市更新或利益统筹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二)小额民事诉讼代理(集团本部、城服公司标的额本金≤10万元的案件),如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费用标准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温馨提示:

  1.法律顾问需对合同、协议等事项出具书面法律意见,所有书面法律意见必须经委派律师签字,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律师事务所需对其内容的准确性负责,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可能付出的工作量,合同期内服务费不进行调整。

  2.A标段(区城投集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报价不包含区城投集团本部以及非实体化运作项目公司的工程类合同。

  B标段(城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报价包含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城投卓越城市服务有限公司4个主体,由该标段成交供应商分别与该4个主体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由该4个主体各承担四分之一,小额诉讼代理服务费用各自承担。

  C标段(新基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报价包含深圳市龙岗区城投新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涉法事务和区城投集团本部以及非实体化运作项目公司的工程类合同。

  工作量预估:1.区城投集团本部(投资合同较多):每年合同签订量为100份左右;2.城服公司(租赁合同、物业管理合同较多):每年合同签订量为400份左右,含深圳市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岗区城投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汇龙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城投卓越城市服务有限公司;3.新基建公司(工程合同较多):每年合同签订量为50份左右。

  三、服务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如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履约评价结果为优的,在供应商确认同意的前提下,我公司有权按原有的服务费用及按原合同条款续签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

  四、报价要求及遴选上限价:

  1.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A标段(区城投集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B标段(城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C标段(新基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兼投不兼中”,响应单位可以选多个标段报价,也可以单选一个标段报价,但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候选供应商。评审按照A标段、B标段、C标段顺序依次进行;中标A标段的,将失去B标段、C标段报价资格;中标B标段的,将失去C标段报价资格。

  2.响应单位在上限价以内自行报价,超出上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具体如下:

  A标段(区城投集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上限价34.97万元;

  B标段(城服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上限价35.13万元;

  C标段(新基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上限价14.67万元。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或分所执业许可证(提供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六、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2),经评审小组在有效响应单位中比选,评审人员在分别对响应供应商进行打分后推荐得票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兼投不兼中”,评审按照A标段、B标段、C标段顺序依次进行;供应商如中标A标段的,将失去B标段、C标段报价资格;供应商如中标B标段的,将失去C标段报价资格。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1)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本阶段的工作总结(包括服务的形式、次数、人员、事项等),甲方收到发票及总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50%;

  (2)合同签订之日起满12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及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包括服务的形式、次数、人员、事项等),甲方收到发票及总结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40%;

  (3)服务费的1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合同签订之日起满9个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本阶段的工作总结(包括服务的形式、次数、人员、事项等),由甲方进行履约考核评价。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乙方在甲方评价结束后按照评价结果向甲方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款项。

  八、响应文件要求

  1.本次公告时间从2024年1月18日—1月25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1月25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必须注明具体的标段,如“龙岗区城投集团集中采购常年法律顾问服务A标段(区城投集团本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送交或邮寄(不接受到付)到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楼2317(联系人:苏工,0755-********),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2.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3.公告期满后,若有效响应单位不足3家的,应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可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可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报价表

3.综合评分表

4.承诺函

5.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8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5.zip
  • 标签: 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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