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化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演出化妆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我院拟委托一家具有资质的供应商提供演出化妆服务,现将谈判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服务。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详细数量及要求见附件
服务期限为2日,暂定于2024年1月28日上午至院方进行彩排,2024年1月29日进行演出。
本项目将进行电话二次报价,请各供应商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无人接听,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
三、费用结算
待全部服务完成后,供应商开具相应全额正式发票交予院方,院方在收到发票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形式支付全部款项。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书(放在文件首页)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3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文件递交地点
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602号省人民医院6号楼二层后勤处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
七、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化妆要求及数量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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