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防汛监测网点水准高程复核护招标公告

2016年度防汛监测网点水准高程复核护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6年度防汛监测网点水准高程复核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且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3.3采购预算为2647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3.4具有工程测量、海洋测量、水利测量等相关行业丙级以上资质证书;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分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6年度防汛监测网点水准高程复核护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2016-055)

3、预算编号:17-16-1091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2016年度防汛监测网点水准高程复核护项目内容及概况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264700(国库资金:2647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4-0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13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4. 具有工程测量、海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等相关行业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04-20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2016-04-20 09:30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水文勘测队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西大盈港一路35号 地址: 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
邮编: 201799 邮编: 200083
联系人: 黄慧慧 联系人: 包秀兰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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