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网络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选聘第三方机构开展医保网络安全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确保我县医保网络安全,拟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各镇政府及县域内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专网安全检查及协助开展医保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现就项目采购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医保网络安全管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对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各镇政府及县域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开展一次医保专网全覆盖安全检查并编制专项安全检查报告。具体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管理情况、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情况、资产管理备案情况(包括村医通等信息化设备)、网络混接情况、违规外联情况、云外网络安全威胁情况。
(二)各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包括双通道准入、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准入等业务的信息化评估。具体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化管理、医保专网接入、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进销存管理等。
(三)开展一次网络安全专题培训,培训对象为县医保局、县医保中心、各镇政府及县域内全部定点医药机构。
(四)协助提供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审核系统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移动支付应用、双通道、医保电子处方应用等信息化工作。
(五)安排一名驻场工程师协助开展医保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专项考核技术支持、网络安全应急处置等。
项目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35万,超过此金额视为无效报价。服务商开展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四、服务商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须有开展相关业务的资质(报名时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三)具有提供服务的能力(提供的方案中需包括服务人员、项目运作管理经验和专业优势等);
(四)参与报名的第三方机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五、公告期限
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3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的方式,综合考虑项目方案、报价等,择优选择一家第三方机构。
(二)有意向的第三方机构须在公告期间将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明、企业信用查询报告、具体工作方案、报价等材料加盖公章并密封后,寄至定安县医疗保障局(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898-********,联系地址: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见龙大道政务中心大楼4楼)。
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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