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公告
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比选人为重庆市三峡水务北碚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贵司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
2.2包含现场踏勘测绘、制造、运输、安装(含安装材料、设备基础、支架、自控、清淤等相关工作)与设备调试(与曝气设备联动)、税费、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2.3供货期:供货和安装30天内完成。
2.4供货地点:重庆市三峡水务北碚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北碚污水处理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如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
3.3合同签订之日起,乙(卖)方负责将甲(买)方本次更换设备在30日历天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安装调试等工作的承诺书,承诺因产品供应不及时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4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5投标人须根据本次采购清单及技术规范的要求,整机质保二年(除保养耗材以外)(从验收之日起算)。保修期内(除天灾及人为损害外)部件、原件费用、出差费用均由乙方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须在2024年1月19日17时00分之前到现场进行踏勘,在与比选人对比选范围内工程内容现场踏勘确认后,须持有比选人签字和盖章的《北碚污水处理厂曝气系统更新改造工程现场踏勘签认单》为证明资料(踏勘地址:北碚区北碚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姚老师;电 话:199*****676)。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3年10-12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用提供。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0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8年11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7)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 1 月 18 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1000元/份标书费,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
5.2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 1 月 22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 1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比选人:重庆市三峡水务北碚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嘉陵村67号
联系人:隗老师
电话:023-********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陈亚男
电 话:136*****402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咨询平台操作)
标签: 曝气系统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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