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有障碍物电力迁改工程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有障碍物电力迁改工程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比 选 公 告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位对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有障碍物电力迁改工程招标代理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合法的招标代理服务单位。

二、比选范围

1.比选内容: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二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有障碍物电力迁改工程招标代理;

2.地点:日喀则市桑珠孜区(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

3.项目总投资:188.76万元;

4.工作内容:招标代理;

5.期限:7个工作日。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招标代理资质(资信)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招标代理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项目招标代理能力;

3.具有招标代理方面资质及相关类似业绩;

4.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5.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6.按照该项目可研估算,本次比选最高限价为6687元(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高于限价);

7.企业必须在相关行业部门备案。

四、比选报名

比选申请人于2022年1月26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前往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规建办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胶装成册提交,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年内类似招标代理业绩等相关材料。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低价中标方式,报名时需递交报价函,报价函必须密封并加盖鲜章。

5.2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报价函必须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函里需列出计费依据及相关系数(无计费文件依据需提供报价依据),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不正当竞争,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报价函里还应包括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与比选人资格要求相对应的材料;封套上应注明“报价函”及:比选项目名称、比选单位名称、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5.3 比选人在规定的报名、递交有效期内,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5.5 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1月26日前与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单位地址: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规建办(游客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索旺

联系电话:181*****301

珠峰文化旅游创意产业园区管委会

2024年1月18日


标签: 政基础设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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