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4-B-00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
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
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碰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
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双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现场发售
领取。售价:4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
联系人:/
电
话:022-67127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显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26491095
电子邮件:/
爱
64013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4-B-002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市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体外冲击波碎石机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
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规定,若供应商是所投
产品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若供应
商不是所投产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
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碰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
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0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
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7)供应商须提交具备双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科: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1月2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现场发售
领取。售价:400元/包。(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安阳道与迎贤路交口底商超凡胜图文快印二楼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汉蔡路159号
联系人:/
电
话:022-6712710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显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2-26491095
电子邮件:/
爱
64013s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贵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