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场农垦小站稻销售粳米2024年1月23日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招标公告

第10场农垦小站稻销售粳米2024年1月23日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招标公告




2024年1月23日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公告

(第10场)

受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于2024年1月23日9:30(以系统时间为准)举行天津市级储备成品大米竞价交易会。

一、竞价销售品种、数量、产地、等级及生产年限:

竞价销售2022、2023年天津市产一等粳米654.2吨。(生产日期:最早一批是2022年8月26日,最晚一批是2023年7月17日,保质期均为18个月)。

二、竞价交易方式:

本次交易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

每次竞价差值为10元/吨的整数倍。

交易开始前30分钟,已报名并账户可用资金满足本场交易要求的企业若少于3家(不含3家),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有权取消本场交易。

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企业,须在交易会前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熟悉交易流程及竞价交易系统的使用,我市场在交易会前一个工作日提供相关帮助支持。

三、参加交易企业资质:

国内凡依法注册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粮食生产、粮食经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参加竞价交易企业与交易委托方和实际储存库点不能是同一法人,同一上级单位,不存在股权关系。

四、报名及看样:

本场交易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下一个工作日专场开启至2024年1月22日17:00。

看样截止时间:2024年1月22日16:30。

看样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库房

王春来 136*****013

五、交款及交提货期限:

销售成交价格为承储库汽车车板价,交易会前公示的质量检测数据供参考,质量以粮食实际情况为准(库内看大货),数量以承储库检斤计件为准,出库损耗由成交企业承担。如出库有特殊要求,成交企业与承储库协商并承担相关费用。采取款到付货方式,成交企业一次性或分批次(每批次不低于100吨)将货款汇入天津农垦小站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办理出库手续。涉及本公告交货出库后,因成交企业原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成交企业自行承担。

于2024年2月6日前出库完毕。

六、交易双方须承认并遵守《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细则》,详见“京津冀三地粮缘”微信公众号天津中心版块、“津粮信”微信公众号交易信息版块。

七、其他:

已经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我市场工作人员核对企业资质无误后,即完成报名。

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按照要求到全国30家联网的地方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注册成为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后方可进行交易报名。

交易双方均须以现金或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采用现金支付的,需将保证金汇入我市场指定银行帐户。采用保函支付的,须在报名结束时间24小时前向我市场提交保函材料并出具保函机构的电话及联系人,保函真实性验证通过后,可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为150元/吨,含履约保证金120元/吨、交易保证金30元/吨。

政府有关部门对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和数额做出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交易按照成交金额的1.5‰向买卖双方收取手续费。在本市场竞价交易中有违约行为不满一年的企业须缴纳双倍保证金。

报名电话:(022)********

交易电话:(022)****************

商务处理:(022)****************

传真电话:(022)********

账户名称: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开户行:农行天津长城公寓支行

账 号:02-174*****0005196

结算部电话:(022)****************

特别提示:

1、交易企业未成交的保证金和合同履约后被清退的保证金,由企业发起申请,我市场审核后通过农行天津长城公寓支行原路退回至企业绑定账户。

2、交易企业须用绑定银行账户汇款。

3、国家交易中心会员有效期过期后,将无法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天津市地方政府储备板块进行报名,请各会员企业关注会员状态。

4、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电话“*****”。

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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