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广东省/江苏省/西安市运输线路招标公告
2024年广东省/江苏省/西安市运输线路招标公告
2024年广东省/江苏省/西安市运输线路招标公告
景田集团拟对2024年度成品常温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募,欢迎国内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报名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 项目说明:
1.1、 起运点: 景田集团各工厂
1.2、 送达区域:广东省、江苏省、西安市
1.3、 运输产品:单支/瓶/桶容量小于10L产品,包装方式含装箱产品、膜包产品、简装产品。
1.4、 运输类型:汽运(散装及带板)、海运。
1.5、 运输量:广东省约130万吨/年,江苏省约17万吨/年,西安市约4万吨/年,仅供参考。
1.6、 装货卸货要求:工厂负责装车,客户负责卸货。
二、 投标须知: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3、 须提供效期内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4、 须拥有自有车辆(指: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为投标人):核定载质量大于32吨的、或准牵引总质量大于38吨的车辆不少于20台;(须提供完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相片并加盖公章);
2.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
2.6、 投标人从事食品、快消品货物运输类两年以上,符合食品行业运输要求,如有同类饮料、水饮运输经验为佳。
2.7、 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运输行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2.8、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2.9、 投标人不得为《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及景田集团下属企业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小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10、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日期:
3.1、 投标日期:2024年3月10日前将投标资料送达我司,逾期视为无效标书;
3.2、 中标公布日期:2024年4月20日前;
3.3、 运作日期:2024年5月1日;
四、 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
4.2、 保证金退回:自公布投标结果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额无息退回未中标企业保证金;
4.3、 如投标企业已有缴纳10万元保证金在我司的,免缴本次投标保证金。需要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
4.4、 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 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1100 2883 3817 01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
汇款说明请填写:“物流投标保证金”
五、 投标书要求
5.1、 报价单一式一份并盖公章。
5.2、 电子版(EXCLE格式)报价单及投标书扫描件存入U盘。
5.3、 以上资料请提供纸质,每页均需加盖公章。除《报价单》外,全部装订成册。所有文件及资料、U盘请装文件袋并密封。
5.4、 在快递邮寄封面标识《2024年广东省/江苏省/西安市运输招标》及投标人全称。
5.5、 在标书封面标识投标公司全称,预留投标联系人及电话。
5.6、 投标为一次性投标,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制作标书邮寄或送到景田总部。
5.7、 保证金缴纳及退还信息按附件填写完整。
5.8、 投标人可根据能力选择不同始发工厂投标,同一始发工厂至同一省份必须全部投标。
5.9、 合同期限为一年,运费每月结算一次。自收到真实有效的发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将运费转账至对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5.10、 投标后,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弃标的,既主观原因导致的弃标行为,如:报价失误、弃标等,其投标保证金则应被“没收”,不予退还。
5.11、各物流运输线路,投标最低报价不予入围。
5.12、 相同始发工厂至送达省或直辖市标的可拆分多家合作企业承运,投标即表示认可标的可拆分,请谨慎投标。
5.13、 景田集团根据评标结果分为中标线路、后备线路。两种线路同样签署运输合同,原则上中标线路物流承运,工厂调度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后备线路承运。
5.14、 带板运输产品运输需物流商进行围膜,包括提供围膜和人工。
六、 其他事项
6.1、 本次招标不设述标环节。
6.2、 各投标人不论中标与否,均应该对招标文件内容保密。
6.3、 对于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明,取消其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参与报价应符合市场公允价,发现恶意投标报价严重悖离市场公允价取消其投标资格。
景田(深圳)食品饮料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7日
标签: 运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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