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机关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为营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需采购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本项目为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机关物业管理服务,该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12个月(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起开始计算,项目预算*******.00元,包括物业管理服务和食堂管理服务两方面。
二、相关标准: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三、技术规格: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时间:
1、服务地点: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大楼、停车场及附属建筑。
2、服务期限:合同期一年。
五、服务标准:1、服务内容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00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限价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核心产品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 是否两型产品 | 是否首购产品 |
1 | 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 1.00 | *******.00 | 项 | 物业管理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否 |
2、服务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预算
(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
标的名称:隆平高科技园管委会机关物业管理服务
参数性质 | 序号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1 | 一、采购物业服务有关事项说明 1、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服务法规以及招、投标文件相关条款与采购人签订物业服务委托合同。 2、中标人原则上不得将本物业服务项目整体分包给其他单位,若因中标人专项资质或其他原因,可以对专项进行分包(如:电梯专业维保等)。 3、该物业委托管理期限为12个月(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或合同约定起始时间起开始计算。 4、中标人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一个安全、宁静、整洁、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中标人实行物业服务的标准必须达到《全国物业服务示范大厦》及《湖南省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评分标准,并达到招标文件、委托管理合同设定有关要求。采购人定期对物业服务进行考评,如达不到上述要求,采购人可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可终止委托管理合同,由中标人承担损失并赔偿违约责任。 5、采购人为中标人提供必要的物业办公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含仓库及维修场所等),分别在正式合同里约定。该办公用房、管理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中标人免费使用(含水电),在中标人进场后5个工作日内交给中标人免费无偿使用,合同终止后5个工作日内交回采购人,员工就餐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6、房屋建筑、设备设施等小型维修项目和供电、供水系统等日常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外墙、屋顶、门窗等房屋结构的维护和保养。管道、照明、电气线路、空调等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交给中标人负责。设备设施和房屋本体更新改造和需要大维修的由采购人负责。 7、根据采购人需求,中标人应积极为采购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8、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业主)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10、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提供或泄露采购人(业主)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11、无论供应商是否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投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对供应商因本次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损失负责。 12、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做好与原物业服务公司的交接工作,配合原物业服务公司处理好日常事务(如办公场所,管理用房,属于采购人的维修工具、原材料以及往来债权债务等),并签订交接协议、移交清单等工作。 13、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除对物业服务费用组成要求进行报价外,还要根据对各品目所列出的管理项目和服务要求分明细报价(如:人工成本、安保费用、保洁费用、管理佣金、税率、杂费等)。 14、供应商在报价时,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长沙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必须按劳动部门规定的要求全额购买各项社会保险费,由于中标人的劳资、人事纠纷产生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二、项目内容标准、人员数量
备注:以上人员为全职工作,不得在外兼职。 三、项目服务及日常监督考评标准 (一)房屋管理
(二)机电设备管理
(三)公共区域及其设施管理
(四)清洁卫生管理
(五)安全保卫管理
(六)会议服务
(七)服务受理
(八)食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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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方式为月度考核评价,季度累计扣除达10分,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月度考核:结合日常监督考评标准进行评价,每扣1分,扣除相应物业服务费1000元。
七、其他要求:结算方法
1、付款人: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隆平高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2、付款方式:全年按季度付款。根据月度考核评价结果,经甲方核对无误后付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合同,甲方需书面通知乙方,费用按实际支付。
3、本项目无预付款,包含了服务实施过程中供应商应缴纳的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含意外保险)、劳务工作人员工资(福利)费和食宿费、财务、设备、耗材等一切与该项目服务有关的费用,供应商应详细计算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如单位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投标前,需要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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