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技术服务第二次

无人机技术服务第二次

招标公告(二)

1.招标条件

无人机技术服务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新疆阿克苏和巴音郭楞州境内河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塔河、顺北油区。

2.2招标项目规模:负责为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塔河、顺北油区提供无人机维保、GPS平台支持、软件升级保障等技术服务业务,总费用不超过40万元(不含税)。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4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塔河、顺北油区原油生产提供生产所需的无人机技术服务业务。

2.5标段划分:

本次为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招标确定一名中标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成绩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投标人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企业营业范围需包含地理遥感信息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

3.1.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4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油田相关制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质量要求

投标公司提供的无人机设备及配套服务内容,其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规定。

5.其他要求

5.1 投标方无HSE违规记录,对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无人机技术服务工作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2无人机技术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由中标方负责承担,并接受地方安全环保部门监督检查,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中标方承担全部责任。

5.3中标方有义务通知发标方无人机技术服务招标过程中进度及结果,随时接受招标方监督,并及时整改招标方提出的问题。

6.招标方式

招标人自行组织公开招标

7.招标报名和招标文件领取

7.1请有意向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轮台县河南油田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领取标书,持授权委托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和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7.2本次投标保证金为*****.0元人民币,应于2024年1月23日前交至以下指定账户:

收款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

账号:410*****310*********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河南油田支行

7.3招标文件费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交款同上。

7.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设邮购。

8.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7日下午20:0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新疆轮台县河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

地址: 新疆轮台县西北油田前线指挥基地

联系人:高立锋 电话:187*****02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油田分公司西北油气服务项目部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技术服务 无人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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