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阜阳市
项目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16年04月08日 截止时间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 已经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 阜阳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物工程施工

1.2 项目编号:FZGY-GCSZ********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投资[2010]368号

1.5 招标人: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1.6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以北广颍路以东

2.2 建设规模: 业务技术用房总场地面积约24941平方米,绿化面积约7924平方米。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室外道路、铺装、景观、给排水、消防、照明、燃气工程、室内直饮水工程、室外门卫室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3投资规模: 约 1650万元

2.4 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7质量标准: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正在担任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 /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服务费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_三_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阜阳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 刘征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西街道办事处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 郑书

电 话: ****-*******

电子邮箱:bth771@163.com

2016 年 4 月 7 日

标签: 公安局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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