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产品至泰兴港汽船运输公告24.1-2

出口产品至泰兴港汽船运输公告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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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产品名称

起运地

到达目的地

数量

最高限价(元/吨,含税价)

报价单价(元/吨,含税价)

备注

出口吨袋产品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厂区

泰兴港

3000吨

150

报价包含承运物流公司需要代付的19元/吨的港杂和报关费用给指定代理报关行(代理报关行开具发票)。

备注:①承运船只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和船只需用塑料布下垫上盖四周围,防止污染。

②该批次货物要求报港(泰兴港)时间:2024年2月11日-12日(正月初二或初三);卸货时间:2024年2月14日-15日(正月初五-初六)(到港后及时协助代理报关行报关,船板交货)。

③成交单位需在成交后三天内,按合同估算总价的5%标准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开户行:建行樟树支行、账号:360*****010*********,请用报价公司的开户账号汇入);

④承运方所承运的产品需按我方的通知要求(以2024年2月12日定为到港日期)到达江苏泰兴港,由于承运方原因造成未按期到达的,承运方需承担我方的一切损失。

承运方船只按要求达到江苏泰兴港,承运方船只到达港口后报港日开始计算滞港期,前八天免滞港费,第九天没有卸船视为滞港(如果遇到雨天则顺延),我方每天按每吨壹元的价格赔偿承运方,开始卸船后不视为滞港。

所报价格为到目的地价格,开具9%增值税专用运输发票。
2、付款方式:为货到后无质量等问题,收到发票后一个月之内,结算总价的70%以承兑汇票支付,其余人民币以银行转账或汇款支付。
3、报价方式:以密封形式用快递邮寄到我公司或面交联系人,并在封面上应填写清楚所报内容以便于区分整理。
4、参与报价方是以公司的形式,但必须是营业执照上已批准的经营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单上必须盖有公司红章方为有效,报价格式以公告上表格的格式为准,首次参与者要附营业执照、国内运输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都为复印件。
5、邮寄地址:江西省樟树市四特大道1号邮编******(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销售公司欧虎收)。
6、报价截止日期2024年1月23日17:00(以我方收到快递邮件日期为有效期限)。
7、联系人欧虎,联系电话139*****601

销售公司

2024年1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品 船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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