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实施方案招标公告
1、采购事项
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采购人为宁德市体育局。现对该项目进行采购,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2、项目概况和范围
2.1. 服务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8号宁德市体育中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用水系统节能改造,内容详见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2.3. 服务期限:中标公示期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2.4. 质量要求:符合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5.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条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采购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开标时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质量、服务期限、营业执照有效期、资质证书有效期、进行唱标并记录,由所有投标人签字确认,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德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ningde.gov.cn/),查看2024年1月 18 日发布的采购公告,下载附件: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5、评标办法
5.1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5.2报价相同的,以摸球或抽签的方式确认。
5.3现场递交响应材料参加报价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本项目按流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 24日上午10时 00分,提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8号宁德市体育中心田径场西看台一层宁德市体育局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单位介绍信)等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为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函。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宁德市体育局网站(http://tyj.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体育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湖东路18号宁德市体育中心
联系电话:0593-*******
联系人:董主任
宁德市体育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宁德市体育局办公楼节能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标签: 办公楼节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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