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9 13:32:36

宁波市奉化锦绣四明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FH-ZJBX-*********
  • 项目名称: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 项目地点:
    溪口镇壶潭村
  • 项目基本情况:
    壶潭村沿线步道、精神堡垒建设、村内景观节点、烈士墓及宣誓广场等景观改造提升,长约2公里。
  • 项目总预算:
    250.00万元
  • 服务内容: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预算编制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达到行业规范
  •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46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5%
  • 价格说明: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文件》奉评审发[2021]14号规定,结合下浮率5%计算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9 13:32 至 2024-01-23 13:3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奉化评审中心委托评审资格入围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2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锦绣四明生态农业发展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汪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

宁波市奉化锦绣四明生态农业发展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 项目登记号:
    FH-ZJBX-*********
  • 项目名称: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
  •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造价咨询(建设工程)
  • 项目地点:
    溪口镇壶潭村
  • 项目基本情况:
    壶潭村沿线步道、精神堡垒建设、村内景观节点、烈士墓及宣誓广场等景观改造提升,长约2公里。
  • 项目总预算:
    250.00万元
  • 服务内容:
    溪口镇壶潭村红色旅游景观节点改造提升工程预算编制
  •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30天
  • 质量要求:
    达到行业规范
  • 竞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46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 ,上限:5%
  • 价格说明: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文件》奉评审发[2021]14号规定,结合下浮率5%计算
二、竞价时间
  •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1-19 13:32 至 2024-01-23 13:3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 1、中介资格要求:
    奉化评审中心委托评审资格入围单位
  •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1月2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奉化锦绣四明生态农业发展公司
  • 项目单位联系人:
    汪老师
  • 联系电话:
  • 联系手机:
  • 联系地址: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提升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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