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和奖励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关于表彰和奖励2023年度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单位,各部门:

2023年是疫情过后经济复苏的重要一年,国家经济面临复杂挑战,公司发展也面临巨大压力。一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圆满完成了学校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学校2023年度考核文件、《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资政发〔2019〕3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利润分配办法》资政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总结成绩,表彰先进,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考核优秀个人

冯华东、赵基红 、陈伟 、熊艳、李威

其中前两位上报学校。优秀个人参照学校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二、专项工作奖

1.经济目标超额完成奖:宁致公司 、孵化器项目部

2. 改革创新奖:印务项目部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公司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奋进,勇于拼搏,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湖北文理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标签: 先进集体和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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