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公告

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公告

  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的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进行公开询比,在参与报价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项目概况: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跨越花地河,西岸连通洪大石坊路及如意坊放射线二期,东岸连通白鹤沙三街。工程道路全长约766米,主桥双向四车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3.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4.项目总投资:暂定估算总投资*****.86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承包方式、服务期限及服务质量

  1.服务内容:独立完成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包括供水、燃气、供电专变电缆、路灯等)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迁改完成后移交相关管线产权给管线业主。

  2.承包方式:由中选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

  3.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完成时间止。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工程所在的地区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达到合格等级或达到原有工程标准。

  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期及质量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如联合体报价,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1)或(2):(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及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3.报价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由施工方提供):报价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在报价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报价,由设计方提供):报价人拟委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6.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报价,由施工方提供):报价人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①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规定执行。②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拟派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未被列入“信用广州”网站(https://credit.gz.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行业领域重点关注名单”(报价人须提供“信用广州”<https://credit.gz.gov.cn〉的查询结果截图)。注:如相关人员查询到同姓名他人有记录的,需另行提供本人在“信用广州”下载的完整版“广州市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作为证明材料。

  8.本次询比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1家施工单位、1家设计单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牵头单位),并按询比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四、报价要求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50元(大写:叁佰零肆万贰仟零柒拾贰元伍角整)。其中供水管线迁改施工费100万元,燃气管线迁改施工费100万元,专变电缆迁改施工费60万元,路灯迁改施工费33万元;管线迁改设计费11.*****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有效报价下浮率为0%-10%。

  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委托书的领取及询比代理服务费支付

  本次的询比项目的中选委托书由询比代理服务机构通知中选单位领取。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人民币1425.00元(大写:壹仟肆佰贰拾伍元整)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委托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

  六、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登录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询比文件。

  2.询比公告发布时间:

  发布询比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月19日;

  发布询比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4年1月23日。

  七、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联合体共同报价协议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在2024年1月24日上午 9:30—11:30 递交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南枝围23号一楼,逾期恕不受理。

  八、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九、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天。

  十、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十一、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询比代理单位:广州标旗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132*****540

  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中心

  2024年1月19日

附件:白鹤沙大桥建设工程管线迁改设计施工总承包询比文件.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线迁改 大桥建设 设计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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