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伊宁县 2024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TYSG-202401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县 2024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31.5 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不少于 463 亩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包括:池塘清淤、尾水治
理、改扩建进排水渠;改建场区主干道路;电力系统扩容改造;改造高低压线路;新进渔业
器械;新建尾水监测预警站+浮漂水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县 2024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伊宁县 2024 年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投标
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
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
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二维码可供查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
托人身份证(法人本人获取的只需出示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
证;注:采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以上证件均须带原件查验(不接受公证件),并提交加
盖公章的 A4 纸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装订;采用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
标人将所需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指定邮箱(QQ 邮箱:1518018716@qq.com)进行查验(备
注:须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公司联系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小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开标厅电子上传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18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小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开标厅
七、其他
1、本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新农办渔〔2023〕97 号文批准建设;
2、本项目资金来源为 2024 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渔业发展支出)
3、本项目建设地点:伊犁州伊宁县
4、本项目工期要求:50 日历天
5、本项目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澄清答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
内容的施工。
6、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宁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伊宁县
联 系 人:张主任
电 话:181099913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拓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伊宁市开发区上海北路鸿泰康城社区旁院内办公楼 2 楼
联 系 人: 张姝、李文慧
电 话: 18299255568
电子邮件: 15180187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