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面谈的通知
关于公布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面谈的通知
根据《宁波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面谈)有关事项予以公布:
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面谈)的名单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打“√”进入资格复审(面谈) |
********X12 | 69 | √ |
67.5 | √ | |
67 | √ | |
67 | √ | |
66.5 | √ | |
66.5 | √ | |
66.5 | √ | |
66.5 | √ | |
66 | ||
66 | ||
65.5 | ||
********X11 | 63 | |
62.5 | ||
62 | ||
58.5 | ||
56.5 | ||
缺考 | ||
缺考 | ||
**106152003 | 缺考 | |
**106862217 | 缺考 | |
**106154018 | 缺考 | |
**106426X22 | 缺考 |
二、资格复审(面谈)有关事项
1、时间:20**年1月23日(周二)上午9:00 )
2、地点: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05号万星汇大厦1号楼6楼
3、.参加资格复审所需携带材料: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需提供任职证明;④聘用(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⑤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及证明材料恕不退还。证件(证明)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同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面谈和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递补期为公布的复审(面谈)期结束后2个工作日为限。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天进入面谈环节,面谈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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