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

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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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
(招标编号:HNQQNY-2024004)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51.530838 万元,招标人为万宁水业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设计规模为 0.24 万 m³/d,
管径 DN300, 长度 320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万宁石梅湾高速路口至鹭鸣谷小区市政供水管道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原件或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
2023 年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公司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
盖公章)。供应商为新注册的单位(注册时间距本项目公告时间不足半年)可不提供);
(3)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或 2023 年 06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
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
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换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承诺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及投标人的股东信息证明材料(以工商行政部门打印或国
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上截图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持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
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于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 45 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 29 楼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1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 74 号鸿泰大厦 14 楼开标室 1
七、其他
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2、本项目支持的相关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万宁水业公司
地 址:万宁市万城镇加神路滨湖商住区一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电 话:0898-621806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大道 45 号银通国际中心大厦第 29 楼
联 系 人: 陈工
电 话: 0898-68576574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管道工程 市政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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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青气南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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