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绿化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绿化养护项目的采购公告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拟就绿化养护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绿化养护项目。
二、项目概况:医院内所有的乔木、灌木、竹类、草皮地皮、园林花卉等绿化区整体,总面积约3.2万平方米。
三、项目内容:
1、院内所有的乔木、灌木、竹类、草皮地皮、园林花卉等绿化区整体保养2次/年,草坪修剪4次(主要包括保洁除杂、中耕除草、树穴整理、切边、树木倾斜扶正、支撑整理等),除草8次(其中4.5.6.7.8.9.10月份每月一次)。
2、修剪工作,每年4次(色块、花灌木、绿篱、草坪、球类、乔木、柳树、香樟树等修剪工作及抹芽工作),遇特殊天气导致树枝断裂、树木倾斜等情况需及时维护修理,随叫随到。应院方需求,随时提供修剪服务。
3、水分管理(浇水灌溉、扶旱、排涝、冬灌)。
4、病虫害防治每年1次,特殊虫害根据院方需要及时治理,所使用的药剂需符合环保要求,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药剂,中选(成交)方喷洒药物之前,需将药物种类、资质提前报院总务基建科备案。中选(成交)方未按规定使用药剂,造成的责任由中选(成交)方负责。
5、涂白工作,每年1次。
6、施肥工作,每年2次。
7、由中选(成交)负责洒水车、草坪机、植保机等管护作业中所需的机械设备的配备,并使用在该管护工作中,特殊作业需经安全生产科批准。
8、养护过程中产生的树柴、杂草由中选(成交)方负责清运离场。
9、中选(成交)养护质量自觉接受医院的不定期考核考评,如有养护不到位情况或未及时按方案养护,医院有权要求中选(成交)限时整改,中选(成交)不按要求限时整改,医院可扣除承包费50元-100元/次,或立即终止承包协议,并由中选(成交)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四、项目以外的管护工作:
1、为完善和提高绿地景观效果进行的调整、补植工作。
2、审批开挖移植工作。
3、突击性工作(根据院方总务基建科安排)。
以上正常管护以外新增的管护费用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执行。
五、控制价及支付:本项目控制总价为3.2万元/年,报价含所有人工、设备、垃圾外运、材料、税金及其他规费。付款方式:半年一付。
六、服务期限:合同期限3年。
七、特殊事项
成交后一周内,中选(成交)方需交五千元质保金,服务合同结束后无利息返还。
医院账户: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农行江阴夏港支行
八、报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具有绿化养护资质的合法企业,作业人员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关作业资质。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
4、报名时提供:(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结果;(2)、报名单位应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如实提供一份书面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不接受联合体。
九、响应文件信息:
响应文件一律用A4纸打印,分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须装订成册并加以密封,加盖公章。内容需包括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养护作业方案、报价等内容,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其他要求和说明:
1、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实地实物考察,具体可与医院总务基建科联系。如发现采购要求有欠缺、遗漏之处,报名单位有义务在报名时限内提出。
2、绿地养护技术标准:《江苏省城市园林植物养护技术规范》、《江阴市城乡绿化养护管理标准(农林局)》、《江阴市<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实施细则》。
3、中选(成交)方委派的所有养护人员与院方无直接关系,劳动薪资、劳动保护及安全责任等由中选(成交)方单位全权负责,与院方无关。
4、中选(成交)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规范作业,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中选(成交)方在作业和运送过程中对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负有全部责任,如造成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中选(成交)方负全责,与院方无关。
5、中选(成交)方在作业中应按规范操作、文明操作,在作业过程中不影响院方正常工作秩序,及时清理现场垃圾。
6、养护期间发生人为损坏设施设备或其他物品的情况,由中选(成交)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负全部责任(包括交通安全)。
十一、报名与评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与方式:2024年01月22日—01月24日期间工作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资料:营业证照、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参与评审的无须提供)、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资格要求所涉及的相关资料(报名人非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最近连续半年内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盖章)。
报名地点: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6号楼2楼采购办。联系电话:051*****3006-8627。
2、评审
评审时间:2024年01月25日上午9:00
评审地点:6号楼206室
各投标人现场评审时自带水笔(建议黑色或蓝色)。
如报名满足评审条件,则按上述时间开始评审。请按时到达评审地点等候参加评审,如未能按时参加,则可能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采购活动(解释权归属医院方)。
评审方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附件:
江阴市园林绿化苗木绿化养护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充分,植物配置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2、园林植物达到:
(1)生长势:好。生长超过该树种该规格的平均生长量(平均生长量待以后调查确定)。
(2)叶子健壮:①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在正常的条件下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叶上无虫尿虫网灰尘;②被啃咬的叶片最严重的每株在5%以下(包括5%,以下同)。
(3)枝、干健壮:①无明显枯枝、死权、枝条粗壮,过冬前新梢木质化;②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③介壳虫最严重处主枝干上100平方厘米1头活虫以下(包括1头,以下同),较细的枝条每尺长的一段上在5头活虫以下(包括5头,以下同);株数都在2%以下(包括2%,以下同);④树冠完整:分支点合适,主侧枝分布均称和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
(4)措施好:按一级技术措施要求认真进行养护。
(5)行道树基本无缺株。
(6)草坪覆盖率应基本达到100%;草坪内杂草控制在10%以内;生长茂盛颜色正常,不枯黄;每年修剪暖地型6次以上,冷地型15次以上;无病虫害。
3、行道树和绿地内无死树,树木修剪合理,树形美观,能及时很好地解决树木与电线、建筑物、交通等之间的矛盾。
4、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沫等)重点地区路段能做到随产随清,其它地区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绿地整洁,无砖石瓦块、筐和塑料袋等废弃物,并做到经常保洁。
5、栏杆、园路、桌椅、井盖和牌饰等园林设施完整,做到及时维护和油饰。
6、无明显的人为损坏,绿地、草坪内无堆物堆料、搭棚或侵占等;行道树树干上无钉栓刻画的现象,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养护管理和生长的现象,2米以内如有,则应有保护措施。
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4年01月19日
标签: 绿化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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