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镇三兴村土地开发、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新桥镇三兴村土地开发、复垦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新桥镇三兴村土地开发、复垦工程。

  二、工程量及施工要求

  土方外购4504方;土地整平8203方;树木砍伐340棵;坟墓搬迁20座。

  详见坐标点。

  三、投标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开标时,项目负责人须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验证后方可参加开标。

  四、报名时提供材料: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以备留存。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招标方资格预审合格后,于开标当日现场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仟元,开标结束后,未中标方投标保证金予以返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施工工期:2016年5月10日前完工。

  八、工程造价:

  最高限价为30.35万元(叁拾万叁仟伍佰元整,含税)。

  该价含电费、围堰等所有费用。

  九、取标范围:现场开标,取最低报价单位中标。

  十、中标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前必须向招标方缴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息)。如不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作自动放弃,由次低报价单位中标,以此类推。中标方如未按期按质完成工程量,招标方予以扣除履约保证金。

  十一、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工程量一年内结清。中标方必须在地税第一分局(须在窗口将税款缴至待结报账户)开票,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勘探现场。

  十三、综合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及时支付施工人员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引发的任何矛盾,自行负责处理。

  2、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2016年省验收标准及工程进度要求进行实施。

  3、中标单位应主动和所在村对接,及时化解实施过程中的矛盾纠纷,文明施工,禁止与地方群众打架斗殴,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4、中标单位机械进场线路,按照所在村安排,线路上所涉及的青苗及附属物补偿款由招标方结算。工程施工需确保安全。

  十四、投标及开标时间:

  1、2016年4月10日至4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整,售后不退),地点:靖江市新桥镇政府采购中心。

  2、2016年4月18日下午2:30前收标。

  3、2016年4月18日下午2:30开标,地点:新桥镇社会管理服务中心。

  十五、违约责任:

  按江苏省人民政府(1995)6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十六、最终解释权归招标方所有。

  靖江市新桥镇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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