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
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己由陕发改农经【2016】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川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宜川县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共实施各类措施面积26000亩,其中改造提高11000亩,田间设施配套面积4800亩,土壤改良培肥地力10200亩,项目计划投资1446万元。按照工程布置和专业技术要求,将该项目共划为1个监理标项和1个施工标项。
2.2招标范围:依据延市水审发【2016】38号,该项目施工标项负责实施本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监理标项工作任务为本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施工经验,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法定公休日不休息,发售5日),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在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座10楼报名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1.1 监理标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1.2 施工标项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企业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B证、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地点:延安市住建局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川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王艳红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枣园路圣都花园C座10楼
联 系 人:张小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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