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楼主楼、附楼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楼主楼、附楼深化设计招标公告
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楼主楼、附楼深化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楼主楼、附楼深化设计项目已由哈密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地发改投资[2013]2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现对该项目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检测楼主楼、附楼深化设计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密市新区(新民六路与哈罗公路交汇处东北角);
2.3.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3311.17平方米。
2.4. 项目内容:1.室内精装修设计;2.室外幕墙设计;3.局部钢结构改造;4.特殊实验室机电深化设计;5.智能楼宇建筑设计。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的深化及修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6. 设计周期:中标后20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的深化及修改,5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工程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满足建筑工程甲级、建筑装饰设计一级、建筑幕墙设计一级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具备不少于1项类似项目业绩。
外省企业必须办理进疆备案。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申请人派代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拟派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等证明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于 2016年4月8日至2016年4月12日(节假日顺延),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审核通过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密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地址:哈密市建国南路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密市广东路南粤活动中心后原人防办二楼,邮编: 839000 ;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楼先生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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