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69*****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2×40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配备1台18MW汽轮发电机组和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成都金堂环保发电项目一年期所需200目消石灰采购 ,预计 2823 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山西路9号。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情况紧急时,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1.2(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2(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4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5 近三年内(指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 2 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消石灰检测报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主要指标要求。检测报告时间为 2023 年1月1日(含)至今,(提供的消石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需包含Ca(OH)2含量、粒度、酸不溶物、干燥减量且检测指标需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2 供应商在 2021 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2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消石灰供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0 年度-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 本次询比采购接受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 到 2024年01月2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山西路9号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B座一层西侧 |
联系人:王明扬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181*****272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
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消石灰(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030169*****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规模:总建设规模为2×400t/d 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炉、配备1台18MW汽轮发电机组和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设施。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成都金堂环保发电项目一年期所需200目消石灰采购 ,预计 2823 吨,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山西路9号。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将货物送到交货地点,并卸货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情况紧急时,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通知后4小时内供货到现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1.2(1)供应商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2(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相应产品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供应商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4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指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1.5 近三年内(指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1.6 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1.7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报价。 2 合格供应商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提供国家授权许可权威认证机构或国际权威机构颁发的消石灰检测报告,并符合本采购技术主要指标要求。检测报告时间为 2023 年1月1日(含)至今,(提供的消石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需包含Ca(OH)2含量、粒度、酸不溶物、干燥减量且检测指标需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 2.2 供应商在 2021 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2 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消石灰供货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合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 2020 年度-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3 本次询比采购接受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供应商为代理商时,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4 本次询比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9日 到 2024年01月28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9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00元 (二)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收款账户名称: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黄楼支行 收款账号:020*****192********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金堂)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淮口镇山西路9号 |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B座一层西侧 |
联系人:王明扬 | 联系人:袁超 |
电话:181*****272 | 电话:010-******** |
邮箱: | 邮箱:yuanchaocweme@163.com |
标签: 消石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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