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谈判文件总务-消防FAS联网报警服务
院内谈判文件总务-消防FAS联网报警服务
院内谈判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 SZXZXCG*****
项目名称: 消防FAS联网报警服务
采购方: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现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本次采购的项目采用谈判方式组织实施,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与谈判。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 消防FAS联网报警服务 项目
2、项目编号:SZXZXCG*****
3、项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
4、项目最高限价: 见采购清单 元 (超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二)项目内容
l 采购清单:
名称 | 参数要求 | 单位 | 数量 | 总限价(元) |
消防FAS联网报警服务 |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第80号令《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第九条(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所要求配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单位应该与城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网。 | 项 | 1 | *****.60 |
l 服务周期:
一年(2024年2月11日至2025年2月10日)
(四)供应商资格基本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报价文件格式
1. 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2. 分项报价表(附件二)
3. 营业执照副本(附件三)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四)
5. “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 报价承诺函(附件五)
7. 技术方案
8. 服务承诺
9. 无利害关系声明和递交谈判文件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
10. 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诺函(附件六)
11. 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料
12. 如为医疗器械产品,还需提供下述文件:
1) 投标单位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生产厂家营业执照
3) 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
4) 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逐级授权书
5) 医疗器械注册证(按投标产品目录次序)
说明:参与谈判单位的报价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上附件内容,所有资料请加盖公章。采用黏贴方式装订,装订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谈判材料用文件袋密封并四周加盖企业公章,文件袋注明参选公司名称和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一正两副。
三、评审方法
供应商公开报价后,谈判小组对样品或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满足谈判文件和本项目采购内容参数要求的报价文件才能参加下一步的谈判和报价;谈判小组分别与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谈判,供应商进行再次报价,报价轮次视谈判情况而定;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后,谈判小组根据报价文件满足采购需求的原则,按最终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价格相同的最低报价时,由谈判小组组织最低报价者再次进行报价,若两名最低报价者坚持不变时,由谈判小组根据其报价文件的整体符合程度确定。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1 月 25 日 16:30(北京时间)
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恕不接受;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5号楼201室
采 购 人: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5号楼201室
联 系 人:陆老师/施老师
联系电话:021-********
邮 编:******
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
2024年1月19日
附件:参数要求
一、针对松江区中心医院智慧消防物联设备包括:
1.火灾报警控制柜:松江区中山中路748号松江区中心医院和乐都路193号宿舍楼,其中4台院区报警主机及宿舍1台报警主机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消火栓系统
4.机械防排烟系统
5.接收并处理联网用户终端传输有关自动消防设施管理信息,并与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消防处警中心无缝链接。
6.联接用户消防设施控制设备并向FAS信息中心传输有关自动消防设施运行信息的终端设备。
7.按《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条例》有关规定,确保消防报警控制系统等设施的依法维保、检测和正常运行。
8.FAS信息中心对医院院区及学生宿舍联网的消防报警系统实行7×24小时实时监控, FAS信息中心一旦监测到甲方的报警信号后,快速确认报警性质。凡被确认的真实火警,立即报市应急联动中心处平台,并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医院提供的应急联系人员。如确认为故障或误报警的,需督促医院有关人员及时处置。
9.为确保FAS智能终端与FAS信息中心系统正常运行,应标方应快速处理系统故障,承担故障处理的相关费用。
10. FAS智能终端应具备手动报警功能,以便医院值班人员能立即按动FAS智能终端上的手动报警按钮,快速报警。
11. 建立监督机制,设立投诉电话。医院如对服务方的服务质量有意见,可拨打投诉电话。服务方应认真处理每一件投诉,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医院。
12. 服务方应对本合同的内容、签订履行过程中获取的,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医院及医院方关联公司的产品、技术、业务、经营计划、财务等方面的资料信息,以及医院指定或声明为保密信息的任何其它信息,予以保密。未经医院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服务方如违反本保密条款之约定,医院有权中止本合同,服务方应就其违约行为给医院造成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调查费等)进行赔偿。
考核表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核得分 |
接警中心处理告警信息的响应时间 | 10 | |
处理消防智能联网设备异常情况的响应速度 | 10 | |
接警中心值班人员是否使用礼貌用语 | 10 | |
现场维修消防智能联网设备故障的反馈情况 | 10 | |
维修人员服务质量评价 | 10 | |
智能终端故障维修反馈情况 | 10 | |
销售人员的服务态度 | 10 | |
销售人员的客户服务的响应速度 | 10 | |
专项客服回访征询意见的服务态度 | 20 | |
合计 | 100 |
备注:考核合格标准为90分,每低于合格标准1分,扣该季度付款的1%,若服务期内连续出现三次不合格,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主要包括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内容)
二、项目要求概述
1.所有监控数据上传平台,并上报设备的故障、火警等信息进行全天监控;
2.对各类报警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及判断,并根据其性质与优先级别按规定流程作出相应处理;
3.当监测到联网单位真实火警信息时,在通知联网单位相关人员的同时,通过网络同步上报119消防应急指挥中心。
4.通过终端设备功能,查询智能终端当前的通讯状态和设备状态;
5.对所有监测到的联网单位各类问题进行登记及跟踪处理。
6.对所有消防报警系统运行状态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实时监控、信息管理等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咨询服务。
7.对消防报警系统提供客户回访、FAS智能终端故障维护保养等服务。
对物联设备提供每年2次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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