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5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2024-2025年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A-******-202*****15353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采购项目概况:2023-2025年辽宁铁塔(含铁塔公司、能源公司、智联公司)全省所有委托的项目(不含综合代维)的采购服务及省公司驻点咨询支撑服务;
采购代理服务的采购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定向谈判(单一来源)、询价、废旧物资回收公开竞价等;
省公司驻点咨询支撑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总部电商采购支撑服务、供应商管理、年度专项检查、采购方案嵌入式审核、采购结果及后续管理、保证金(保函)管理、工单处理、公文辅助、后评估管理、供应商月度后评估考核及扣款、审计考核及扣款、商合数据分析、合同额度执行情况汇总及项目预警等。
本项目省市公司采购代理服务费预估规模(折扣前)约为600万/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中选)供应商支付。
1.5份额划分:本项目根据代理服务费规模划分为3个份额,每个份额仅有唯一中选人,其中:
份额一:全省投资规模5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铁岭市公司相关服务;
份额二:全省投资规模3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大连、丹东、营口、辽阳、盘锦市公司相关服务;
份额三:全省投资规模2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公司相关服务。
1.6中选单位数量:中选人数量为3个。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6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产品/服务名称、数量及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 份额划分 | 份额比例 | 预估含税金额(万元/年) | 实施区域 |
1 | 份额一 | 50% | 300.00 | 全省投资规模5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铁岭市公司相关服务; |
2 | 份额二 | 30% | 180.00 | 全省投资规模3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大连、丹东、营口、辽阳、盘锦市公司相关服务; |
3 | 份额三 | 20% | 120.00 | 全省投资规模20%及省公司驻点支撑服务;锦州、阜新、朝阳、葫芦岛市公司相关服务; |
注:最终规模以实际委托项目为准。
2.2服务期:自本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或本项目下次采购结果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止。
2.3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
3.6参选人应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一个单个项目含税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代理业绩,同时提供包含项目金额的项目委托书或采购公告截图。
3.8参选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公司;
10)供应商被列入中国铁塔总部/辽宁省“供应商黑名单”,且在有效期范围内的。
1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10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20日至2024年1月23日,每日上午 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5.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
5.3 有意报名者须携带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盖章的扫描件原件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现场领取文件,或将上述2个材料发送至wanggang5@chinatowercom.cn中,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5.4比选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0元,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5.5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应答人,采购人将不接收其所递交的应答文件。
6.参选文件的递交6.1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09时30分,应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5楼520会议室。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6.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8.应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应答文件开启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参选人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www.tower.com.cn)、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上深沟村858-7号B07座
邮 编:******
联 系 人:殷先生
电 话:133*****099
电子邮件: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纪检监察人员:王刚 纪检邮箱:wanggang5@chinatowercom.cn
纪检监察电话:024-********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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