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州湾示范区开放式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的公示

关于通州湾示范区开放式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通州湾示范区开放式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12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局。联系电话:0513-********,联系人:李振忠。

一、项目具体信息如下:

1、海域使用论证委托单位: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国家海洋局东海信息中心。

3、该项目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

4、该项目用海总面积约*****.6033公顷。

5、该项目用海范围内开放式养殖用海的用海期限不得超过15年,单宗用海的用海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全文(公示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方面内容)。

附件:通州湾示范区开放式养殖区域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稿).pdf

通州湾示范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3年12月29日

标签: 海域使用论证 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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