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有关201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第三阶段辅具适配)--家庭康复训练及脑瘫儿童康复辅具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有关201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第三阶段辅具适配)--家庭康复训练及脑瘫儿童康复辅具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公开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有关201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第三阶段辅具适配)--家庭康复训练及脑瘫儿童康复辅具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2016-04-11 11:30:24 截止时间:2016-04-18 23:55:25
开标时间:2016-05-04 09:30:34 采购目录:&nbsp
招标项目编号:SQ16119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撰写人:王侃倩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委托,对201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第三阶段辅具适配)--家庭康复训练及脑瘫儿童康复辅具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招标编号:SQ16119 (采购编号16-06001)
2.项目预算:840000元
3.项目名称:2016年残疾人辅助器具采购(第三阶段辅具适配)--家庭康复训练及脑瘫儿童康复辅具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4.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入围
5.资格入围有效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
6.项目内容(技术要求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是否可以接受进口产品
包件一:护膝 不接受
包件二:腰带 不接受
包件三:机动轮椅车车罩、雨衣雨裤等 不接受
包件四:防褥疮坐姿坐垫 不接受
包件五:脑瘫儿童康复类辅具 不接受
包件六:脑瘫儿童矫姿助行类辅具 可接受
包件七:后置式儿童助行器 不接受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并成为会员供应商,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中:包件一、包件三、包件四合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商。
其中:包件二、包件七合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有效期内)。
其中:包件五、包件六合格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是货物的生产厂商,或是由生产厂商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代理商,如果生产厂商自己参与投标,则该生产厂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
2)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一)、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证书: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针对包件二、包件七)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厂商)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代理商)。
(针对包件五、包件六)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注:如投标供应商已完成“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则只需提供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无需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淞沪路98号904-905室)
2、招标文件,每本500元,售后不退。自备U盘。
四、截标、开标
截标时间:2016年5月4日 上午09:30整
开标时间:2016年5月4日 上午09:30整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98号904室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
地 址:沂南路42弄8号
联 系 人:汪伟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淞沪路98号904室
联 系 人:王侃倩、刘岱宗
联系电话:********-****、8007
传 真:********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申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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