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物资类招标公告
农牧业物资类招标公告
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对乌市政府采购农牧业物资类定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验并续签2016年—2017年度定点供应商协议。
项目内容:农牧业物资类定点供应商资质审验及续签定点供应商协议。
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并在乌兰浩特市区或周边有经销处。
定点供应商验资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015年5月5日
定点供应商验资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委政府综合楼二楼2009号办公室)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身份证(有授权委托书的提供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服务承诺、经营场所证明原件(证明需由房产、土地或工商部门出具,且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经营场所为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出租人对经营场所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权证明复印件;经营场所为租赁村集体土地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原件及上一级政府出具的村集体对土地所有权证明原件),POS机小票(供应商安装POS机近期刷卡凭条)、公章,经营种子的供应商需提供《种子经营许可证》《农作物种子原包装销售备案登记证》《农作物委托代销备案登记证》,经营农药兽药分别出示《农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以上证照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书面告知函盖公章。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所经销农牧业物资的品牌名称、种类、等级、单价等,并提供电子版。供应商通过审核、验资后,成为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农牧业物资定点供应商并签定政府采购定点协议。市采购中心将定点供应商及所经销农牧物资的品牌名称、种类、等级、单价等公示于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网。各单位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自主选择,定点供应商须对各单位采购的农牧业物资提供免费送货上门服务。
项目联系人:金鑫孙嘉俊
联系电话:****-*******
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十一日
标签: 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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