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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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GLJZJCS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3154.54 万元,招标人为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局。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防洪建筑
物级别为 5 级。治理河道长 19.40km,新建堤防长 1.14km,护岸长 10.29km。工程新建人行
桥 3 座、排涝涵管 27 座、亲水平台 21 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1) 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次磋商要求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工程
类、金属结构工程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
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
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
本单位在职员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6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法
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在蒙自市官沟 4 号路泰
龙紫城 19 幢 D-1 持下述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蒙自市官沟 4 号路泰龙紫城 19 幢 D-1 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1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蒙自市官沟 4 号路泰龙紫城 19 幢 D-1 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1.磋商条件
本磋商项目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水利局以红河州
水利局关于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红水许
﹝2023﹞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
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局。该项目已具备
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质量检测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绿春县平河镇。
2.1.2 规模: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 10 年一遇,防洪建
筑物级别为 5 级。治理河道长 19.40km,新建堤防长 1.14km,护岸长 10.29km。工程新建人
行桥 3 座、排涝涵管 27 座、亲水平台 21 处。
2.1.3 计划工期:工程施工总工期 12 个月。
2.1.4 项目概算总投资:3792.7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3154.54 万元。
2.2 磋商范围:绿春县茨通坝河绿春县段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5 质量标准:按规范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提供完整详细的检测报告,确保技术成果
符合现行有效的检测技术规范的要求。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 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岩土工程类、混凝土
工程类、金属结构工程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
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
立以来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
格。申请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是本
单位在职员工)。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在蒙自市官沟 4 号路泰龙紫城 19
幢 D-1 持下述资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售后不退,不邮购。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 1 日下午 14 时 00 分,地
点为:蒙自市官沟 4 号路泰龙紫城 19 幢 D-1 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绿春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绿春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管理局

址:绿春县县城农水巷 18 号
联 系 人:李玉发

话:13708631997
电子邮件:36191741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广徕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兴隆路红河商城小区 4 幢 A209 室
联 系 人: 李萍

话: 15388862166
电子邮件: 36191741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标签: 段治理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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