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PE给水管询价采购

中铁十一局集团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PE给水管询价采购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十一局/城市轨道工程有限公司/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部
发布时间:2024-01-20 15:57:21
投标截至时间:2024-01-26 18:00:00
内容:

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PE给水管询价函.docx

询 价 函 (PE给水管)

询价编号:ZT11(09)-SYGPS-XJ-2024-05

公司:

因 沈阳 城市道路施工需要,我公司 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 拟采购一批PE给水管(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备注

1

PE给水管

DN630mm,1.0MPa

国标

100

沈阳市经开区


2

PE给水管

DN300mm,1.0MPa

国标

2380


3

PE给水管

DN200mm,1.0MPa

国标

420


4

PE给水管

DN100mm,1.0MPa

国标

220


5

PE三通

315变75

国标

12


6

PE三通

315变90

国标

3


7

PE三通

315变110

国标

7


8

PE三通

315变200

国标

14


9

PE管堵

DN200

国标

12


10

PE弯头

315变90

国标

3


11

PE弯头

110变90

国标

10


12

法兰盘

DN315

国标

12


13

法兰盘

DN200

国标

27


14

法兰盘

DN110

国标

10


15

法兰盘

DN90

国标

3


16

法兰盘

DN75

国标

22


17

电熔套筒

DN200

国标

11


18

电熔套筒

DN110

国标

7


19

电熔套筒

DN75

国标

3


20

电熔套筒

DN315

国标

3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供货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5.质量要求:给水管材质为PE100管,管道设计压力1.0Mpa,管道压力试验按《给水排水工程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GB*****-2008及当地质检监督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给水管道采用电热熔接口。

7.交货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 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采用固定价结算,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合同单价进行调整,风险自担。

8.2.货款支付比例:在采购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联、抵扣联后并核对无误后,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 90 天内向卖方支付该批物资 35 %的价款,2024年12月末向卖方支付至该批物资 50 %的价款,剩余价款根据项目业主的付款进度进行支付(在业主对项目付款进度不超过50%期间,采购方不再增加对卖方的付款金额),质量保证金在95%价款全部支付完成后两个月内无息支付,质保期 12 个月。

8.3.货款支付方式:电汇、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或E信通(贴息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无。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铁建云采”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方:陈凯 电话:180*****661

采购组织:屠志同 电话:186*****034

采购方:中铁十一局集团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部

采购组织: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2024年1月15日



1.报价资料

1.1报价函

报 价 函

中铁十一局集团物资集采中心/沈阳给排水道路工程项目部: 询价编号:ZT11(09)-SYGPS-XJ-2024-05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ZT11(09)-SYGPS-XJ-2024-05询价函,愿意参加 ZT11(09)-SYGPS-XJ-2024-05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单价

(不含税)

含税单价

不含税金额

税率

税额

价税合计金额

备注

1

PE给水管

DN630mm,1.0MPa

国标

100




  %




2

PE给水管

DN300mm,1.0MPa

国标

2380




  %




3

PE给水管

DN200mm,1.0MPa

国标

420




  %




4

PE给水管

DN100mm,1.0MPa

国标

220




  %




5

PE三通

315变75

国标

12




  %




6

PE三通

315变90

国标

3




  %




7

PE三通

315变110

国标

7




  %




8

PE三通

315变200

国标

14




  %




9

PE管堵

DN200

国标

12




  %




10

PE弯头

315变90

国标

3




  %




11

PE弯头

110变90

国标

10




  %




12

法兰盘

DN315

国标

12




  %




13

法兰盘

DN200

国标

27




  %




14

法兰盘

DN110

国标

10




  %




15

法兰盘

DN90

国标

3




  %




16

法兰盘

DN75

国标

22




  %




17

电熔套筒

DN200

国标

11




  %




18

电熔套筒

DN110

国标

7




  %




19

电熔套筒

DN75

国标

3




  %




20

电熔套筒

DN315

国标

3




  %




合计

--

--

--

--

--

--


--



--

特别注明:接受现金支付比例 %,接受承兑(包含但不限于:银行承兑、铁建银信、商业承兑、E信通等支付方式)支付比例 %,承兑票据由卖方自行处置,买方不承担贴息费用。(必须填写)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6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24年 月 日


2.资格证明资料

2.1营业执照

2.2开户许可证

2.3近2年供货业绩证明材料

2.4生产许可证(如有)

2.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

2.6资质证书(如有)


,沈阳

标签: 道路工程 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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