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拟对拥有的兰州三江水木商贸有限公司等2户企业不良债权资产采用公开方式进行单户或打包处置,现予以公告。具体债权信息如下:

  一、债权资产信息

   债权基准日:2023/12/31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务人 本金余额 利息 孳生利息 代垫费用 债权合计 保证人 抵押物
1 兰州三江水木商贸有限公司 *******.94 *****.76 *******.94 *****.00 *******.64 马云霞、马海军 抵押人:苏延强;抵押物:①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3室,面积为107.43平方米的商业用房;②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北街道雁滩路无号第1层004室,面积为129.8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2 甘肃金美商贸有限公司 *******.00 *****.93 *******.50 *****.00 ********.43 李磊 1.抵押人:李磊;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无号01层003室,面积为145.3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2.抵押人:苏延强、马黎莉;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渭源路无号02层001室,面积为116.49平方米的商业用房;3.抵押人:苏延强、马黎莉;抵押物:位于兰州市城关区拱星墩街道段家滩671-721号01层012室,面积为90.06平方米的商业用房
合计 ********.94 *****.69 *******.44 ****** ********.07

  注:1、本公告债权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利息实际发生金额及基准日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违约金、相关费用等具体金额按照相关协议约定、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为准;抵押物面积等信息以权属证书记载为准。2、上述债权处置时债权及其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让。3、本公告当中内容如有错漏,以债务人、担保人等原已签署的交易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好,资金来源合法,能够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交易对象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资产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参与资产的折价购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即自2024年1月22日起至2月2日止,意向购买者可登录中国华融网站(www.chamc.com.cn)或《甘肃经济日报》查询或与有关人员接洽咨询,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咨询。

  六、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石先生、段女士

  联系电话:0931-*******/093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

  2024年1月22日

,甘肃

标签: 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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