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瓦镇朱店村原朱店粉丝厂厂房出租招标公告
竹瓦镇朱店村原朱店粉丝厂厂房出租招标公告
浠水县竹瓦镇朱店村原朱店粉丝厂厂房出租交易公告
一、发包方:浠水县竹瓦镇朱店村村委会
二、发包标的物:朱店村原朱店粉丝厂厂房出租
该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承包期5年,发包底价每年20000元,共10万元。
三、交易方式:
(1)如申请人只有1人时,采取公开协商方式。
(2)如申请人有2人及以上时,采取公开竞价方式。
四、申请人(即拟承包方)要求:本村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具备足够财力用于本项目支付的企业法人、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
五、竞价规则及相关事项:
1、竞价规则:公开竞价、高价优先的原则
2、各投标人的报价(年承包价20000元/年)不得低于村委会设定的底价。
3、此次竞价采用书面报价形式,投标人以书面报价方式应价,每次在上一轮报价的基础上加价幅度为1000元的整数倍,投标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每轮报价公布后,主持人当场询问是否有愿意进入下轮报价者,如有,投标人须举手示意,则宣布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下一轮报价应不低于本轮的最高报价,依次类推。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同为最高报价时,自动进入下一轮报价程序。竞价人只剩一人,无人跟进时,宣告成交。
4、承租期各承包人自负盈亏,村委会不负担天灾、人祸一切灾害风险。
5、承租期甲方有义务协调经营环境。
6、中标后三日内不签订承包合同的,交易结果作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人于公告报名期间内自行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勘测,发包人无义务协助,投标人没有前往的,视同默认标的物现状。
8、承租人应维持原厂房基本原貌,只能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不能从事附带对环境有破坏污染的行业如畜牧养殖业等。
9、中标人与村委会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5年承包款(中标总金额)。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各申请人在报名前自行缴付。提交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竹瓦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银行账号:****************9,开户行:浠水县农村商业银行服务有限公司竹瓦支行)。投标保证金未中标三日内退还;中标后作为承包金转交村委会。
七、报名地点:申请人于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5日到浠水县竹瓦财政所姚主任处报名。时间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 15:00时至 17:00时。申请人在报名同时提交保证金银行存款进账单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4月26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浠水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包方(盖章):浠水县竹瓦镇朱店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张春芳 189*****359
竹瓦镇财政所 姚主任 189*****269
浠水县县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2016年4月1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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