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教育电视台定点办公用品店比选公告

福建教育电视台定点办公用品店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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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电视台定点办公用品店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台拟确定定点办公用品店,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定点办公用品店。

二、投标人(供应商):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经营者,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者。

三、采购货物:办公文具、办公日用品等。

四、本项目合同期一年。

五、配送要求:接到采购电话通知后,需及时配送至我单位。

六、比选方式:对附件1、2所列办公用品报价清单、技术和商务部分进行综合比选。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盖章的办公用品报价清单、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服务和技术规格要求承诺函。送至福建教育电视台办公室,逾期不接受报名。

八、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17号电视大楼六楼

联系人:叶女士,电话0591-********

福建教育电视台

2024年1月22日

附件2:

一、比选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及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1办公用品报价清单、附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符合技术和商务部分要求的承诺函。

1.2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1.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相关要求:

2.1比选申请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对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2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予退还。

2.3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相关材料的格式自拟。

2.4所有比选申请材料应当密封在一个封套内。

二、评分方法及标准

本项目由福建教育电视台评标小组组织进行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单位,具体办法如下:

1、比选资格符合性审查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经营者,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者;

1.2企业法人存续时间2年及以上;

1.3具有对外营业的门店(须提供门店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4企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二、进行综合评分

评标小组组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按照下述综合评分法及标准进行评分,并以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中标人。

一、技术及商务部分

二、价格部分

说明:

1.本次综合评分,技术及商务部分分值占比40%,报价部分分值占比60%。

2.综合比选得分由技术及商务部分和报价部分等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直接打分方式,根据申请人的企业背景调查情况和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打分。

3.综合评分法后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标人。

4.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期限内未能按照要求履行服务承诺,我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可按照综合比选分数排名,与排名第二位的供应商签订定点服务合同。


标签: 办公用品 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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