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

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河湖健康,建设美丽集凤,根据《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发〔2017〕3号)和《中共德阳市委 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建立镇、村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我镇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可持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政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镇党委、政府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实行联防联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依法管护。把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治水、依法管水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日常监管巡查,严禁涉河湖违法活动。

(三)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逐级逐段落实河长,夯实河湖管理保护的属地责任,立足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建立健全河湖污染治理责任机制,加强涉河湖排放监督,严格污染责任追究,创新治理模式,确保河湖污染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五)坚持生态优先。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强化规划约束,促进河湖休养生息、维护河湖生态功能。

(六)坚持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上级河长负责对相应河湖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加快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结果严控、损害严惩、责任严究的分级治理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强化红线约束,确保河湖资源永续利用。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要以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为重点,以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和考核为抓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要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纵深发展,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

(二)落实空间管控,构建科学合理岸线格局。政府及各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强化监管,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塑造健康自然的河湖岸线。要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严格涉河涉湖活动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非法采砂。要科学划分岸线功能区,强化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乱占滥用、蓄意破坏岸线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利用科学有序、高效生态。

(三)实行联防联控,破解河湖水体污染难题。政府及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水陆统筹,强化联防联控。要加强源头控制,深入排查入河湖污染源,统筹治理场镇及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要强化河湖水功能区分级分区管理,完善入河入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优化入河入湖排污口布局,严控入河入湖排污总量,让河流更加清洁、湖泊更加清澈。

(四)统筹城乡水域,建设水清岸绿美好环境。政府及各部门要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质量。要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要强化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不断提升水资源风险防控能力。要大力推进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河塘整治,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以场镇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特别是居民聚居点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水葫芦打捞为重点,着力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场镇和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乡村。

(五)注重系统治理,永葆江河湖泊生机活力。政府及各部门要依法保护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切实提高水生态环境容量,保证河道生态基流。要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湖生态修复能力建设,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大我镇境内朱家堰、拱桥河、隆兴河的保护力度。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着力构建河湖绿色生态廊道。

(六)加强执法监管,构建依法管护的长效机制。政府及各部门要依法加大对河湖的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管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坚决清理整治非法排污、设障、捕捞、养殖、采砂、围恳、侵占水域岸线等活动。

四、工作步骤

政府及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冶、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六个方面的主要任务,抓紧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一)完善河长制组织机构。

镇党委、政府成立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组长,镇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分管副镇长等担任副组长的集凤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集凤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日常工作。

(二)开展日常巡河工作。

各级河长要定期巡河,对巡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各村要积极开展日常巡河工作,做好日常巡河表册的填写,确保所辖河道水清常绿。

(三)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制定出台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督查方案,完善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验收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起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长制工作体系。

(四)完善巡查监管执法机制。政府及各部门将分河分段落实镇、村组行政管理责任人、日常巡护责任人,建立河湖日常管护和巡查责任机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对河湖实行网格化管理。镇公安、国土所、村规所、城乡环境整治办、农业服务中心、林业站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加强“三张问题台账清单”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实施和执法检查。要探索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制,整合各职能部门执法力量,集中统一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涉水涉河违法事件。

(五)构建河湖长效治理机制。政府及各部门要在全面总结河长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大力实施河湖治理,开展河湖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固化各种行之有效的做法,构建河湖治理长效机制。到2024年底前,确保全镇用水总量控制、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率、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覆盖率、水质达标率、地表水水质优良率、地表水劣V类断面比例、城镇污水处理率、黑臭水体控制率、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湿地保有量、湿地建设、湿地保护率、池塘标准化改造等指标达到市、县上对我镇的考核要求。全面遏制河湖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将把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河长制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出征”,担任河长,定期听取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有关具体政策,协调解决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创新工作举措,形成具有特色、可以复制的典型经验。

(二)加大投入力度。政府及各部门要落实河长制办公室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河湖巡查、堤防工程维修养护等日常管养费用,加大涉河污染治理、河道采砂治理、河道生态保护等河道综合治理资金投入。要根据“三张问题台账清单”和轻重缓急情况,分河道编制综合整治项目,采取财政投资、银行融资、PPP等多种方式,筹措河道综合治理建设资金,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管理保护、政治建设投入机制。

(三)严格考核问责。镇党委、政府将把河长制工作纳入相

关村的目标绩效考核,并纳入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内容。对相关村推行河长制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调查摸底不细、治理方案不实、责任分工不明、执法监管不严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政府及各部门要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宣传工作计划,制定专项宣传方案,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增强社会各界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社会监督。党委、政府在主要媒体上公告其它河流河长名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河流分河段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告各级河长和管护人职责、河湖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群众对河湖管理保护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纪检监察。

中共中江县集凤镇委员会 中江县集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面推行河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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