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
阿拉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已由“关于王河铁岭县段河道治理工程等四项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铁市水发【2020】1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资金80%及区(县)预算资金20%,招标人为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代理公司为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
2.1项目名称:阿拉河(开原市段)河道治理工程2.2项目建设单位: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2.3建设地点:阿拉河干流自西丰县与开原市界至阿拉河入清河河口,治理河道长度23.627公里。
2.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及区(县)预算资金2.5招标范围:水利部分项目总投资为4349.95万元,河道疏浚21.676公里(其中干流21.509公里、支流0.167公里),建设护岸41.121公里(其中重点防护6.436公里、一般防护16.666公里、生物防护17.839公里、水毁修复0.18公里),支流口管涵建设23处共计0.346公里。治理河段的防洪标准全部为10年一遇。工程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服务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共计275天(具体以甲乙双方签合同为准)。
2.8招标估算价为:3615.12万元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投标人拟派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和材料员等人员要求都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36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3日至2024年1月29日,每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开标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铁岭市铁岭县金沙江路36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开原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开原市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24-********
招标代理:辽宁寰禹泓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广裕街天玉写字楼5楼南招标部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电话:024-********
标签: 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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