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拟聘用编外医务人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拟聘用编外医务人

按照2023年12月28日眉山市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招聘编外医务人员公告要求,现将经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合格的公立医疗机构拟聘用编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给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公告由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028)********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028)********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医院:(028)********

眉山市彭山区中医医院:(028)********


附件:眉山市彭山区公立医疗机构拟聘用编外医务人员公示名单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健康局

javascript:bid_showfile();2024年1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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