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框架外节流装置招标公告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框架外节流装置招标公告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框架外节流装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大榭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框架外节流装置 | 一体化孔板、楔式、文丘里、孔板、喷嘴流量计以及楔形流量计共25台 | 2024/2/2 | 1.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 2. 在境内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批准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压力管道元件组合装置(流量计(壳体))范围;在境外制造的流量计,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时间在有效期内,证书批准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范围(一体化孔板、文丘里、孔板、喷嘴流量计以及楔形流量计)。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在中国境内应具有至少2项供货业绩,每个业绩至少包含1台2500磅喷嘴或1台2500磅孔板流量计。 4. 2项业绩不允许是同一项目。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签字或盖章有效)。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压力等级、数量及对应清单、到货验收材料等。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未包含以上信息,均视为无效业绩。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石油宁波大榭/舟山石化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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