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江南招2024-BYJN-007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的委托,就其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宝应县实验初级中学校园保洁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20万元
(4)采购需求: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5)服务期限: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含相关经营范围;
1.2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3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 投标人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1.5 与第1.4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7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时报名。
2、报名地址: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宝应县荷香路999号。
3、报名时必须同时提供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②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③投标人近三个月以来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④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⑥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⑦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扫描件)⑧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⑨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供应商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考察或答疑,如投标人需实地考察,请在开标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实地考察。有关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36*****185
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
标签: 校园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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