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船采购项目

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船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电动船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LJL-C-2024-005

1.3采购需求: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电动船,详见招标文件。

1.4预算金额:50万元。

1.5 最高限价:50万元。

1.6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15日前交付使用。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2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3.3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建造船只要求的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 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满足建造船只要求的生产技术条件评估证书或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招标文件成本费为500.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净月潭

采购单位联系人:高野

联系电话:0431-********

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1209室

联系电话:0431-********

7.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赵珈淇

联系电话:0431-********


标签: 电动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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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国际工程管理(吉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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