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中小型客运项目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中小型客运项目

第一章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中小型客运招标人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小型客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DLCF******-SC

2.2项目服务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国内业务相关单位

2.3招标采购名称:中小型客运

2.4服务期:2年

2.5每年预算:80万(人民币)

2.6驾驶员要求:为投标人自有驾驶员,提供至少8名(含)投标人自有驾驶员社保缴纳证明

2.7车辆要求:投标人自有车辆,且车辆初次注册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车辆(投标人需提供车辆行驶证)。

2.8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

2.8.1小型乘用车(B级、5座以内):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25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500元,超时费25元/小时,超里程费2元/公里;

2.8.2中大型或大型多用途乘用车(6-9座MPV):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40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800元,超时费30元/小时,超里程费3元/公里;

2.8.3中型乘用车(10-17座):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35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700元,超时费30元/小时,超里程费3元/公里;

2.8.4中型商务乘用车(10-17座,柯斯达、安凯等内设书桌,书桌两侧座椅为对座):第一档3小时100公里以内800元,超时、超里程自动划归第二档;第二档10小时300公里以内1500元,超时费50元/小时,超里程费5元/公里;

2.8.5最高限价的价格构成中涵盖服务费、油费、食宿费、高速通行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为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道路旅客运输;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省际包车客运;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地投标人需具有在大连地区的服务机构(查验住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具备应急保障能力;

3.4提供至少8名(含)投标人自有驾驶员社保缴纳证明;

3.5提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

4.招标信息发布

  4.1招标信息公布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

4.2招标信息公布平台:()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为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发售。凡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0日08:00至16:00时,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材料扫描件进行获取。

提交的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办公电话等(格式自拟)、招标文件费汇款凭证(招标文件费须以公司电汇方式至招标人银行账户,须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dlcf5706@163.com,经招标人确认提交后,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以评标小组评标结果为准。

5.2 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招标人仅提供收款收据)。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接收人相关信息:

户 名: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空港支行

银行账号:301*****1962

5.3服务内容沟通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30日,有意投标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公司人员进行对接和沟通。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开户名称: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大连空港支行

账  号:301*****1962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

6.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方式,应确保在2024年2月26日上午9:00前到账。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未在我公司规定开户银行查到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当招标结束,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无息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不予承担责任。

8.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8.1 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当天由投标代表带到指定开标地点,投标文件要求密封,其中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及《开标一览表》须额外单独密封一份(开标一览表中内容应在投标文件中涵盖)。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有变动,招标人应提前3-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

8.2开标时间:2024年2月28日上午9:00,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8.3投标、开标地点: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8.4凡对本次投标提出询问,请按下面方式联系。

招标人: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西北路588号

电话:0411-******** 138*****234

邮政编码:******

联系人:章颖

若有投诉、举报,请联系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411-********

廉洁招标承诺书

为进一步推进招标活动的廉洁建设,规范交易行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在中小型客运项目(编号:DLCF******-SC)的招标工作中郑重承诺: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标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不与投标人(供应商)串通搞“暗箱操作”;不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其他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不对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实行歧视待遇;

3、不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

4、在各环节都恪尽职守,不利用手中的权利为自己、亲友、领导、同事或投标人(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不接受或暗示投标人(供应商)实施馈赠、赞助、回扣、辛苦费、宴请、聘任或其它好处等非法行为。

如发生违背上述承诺事项的不诚信行为,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大连长丰实业总公司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中小型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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