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摄像头等采购项目意向询价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摄像头等采购项目意向询价公告
吉林省人民医院监控摄像头等采购项目意向询价公告
询字[2024]SB002号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凯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购置监控摄像头一批。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意向询价, 欢迎各大生产厂家及供应商以优良的产品、优质的服务及优惠的价格积极参与。
一、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财务要求:近三年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指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分别装订入投标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时需要提供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1份)
1.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缴费记录或证明);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4. 授权代理人社保证明。
三、技术要求:
1、增加前院停车场高位 360 度高清摄像头1 套,实现对院区前半部分室外监控覆盖;
2、增加后院高位 360 度高清摄像头1套,实现对院区后半部分室外监控覆盖;
3、更换四部模拟式监控主机。
四、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下午16:00止
报名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1183号
吉林省人民医院8号楼5楼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
联系人姓名:柴莹
洽谈时间另行通知。
吉林省人民医院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监控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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