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初、中、高效空气过滤器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初、中、高效空气过滤器采购公告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初、中、高效空气过滤器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采购单位: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项目名称:初、中、高效空气过滤器(具体尺寸及数量见附件)
二、项目预算:*****元
三、技术参数标准:
1、产品质量认证符合GB/T*****标准;
2、提供三级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证书;
3、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体系认证、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4、初效、中效、有隔板高效、无隔板高效每种型号产品须出具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
5、有隔板高效外框镀锌板,厚度、(不小于1毫米,铝隔板支撑、);无隔板高效外框,铝合金厚度(不小于两毫米,两面加喷涂静电网);初效中效过滤器外框铝合金,(初效要求钢筋龙骨支撑、中效为防火玻纤材质);
6、中标后厂家负责安装,要求每间(手术室、ICU、供应室、各PCR实验室及各个辅助间层流检测并出具层流纸质检测报告及每间层流检测,并打印报告单);
7、层流检测报告厂家如有资质可自行检测,没有需提供国家监管部门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需提供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环境体系认证、产品注册商标证书。
3、投标人应满足所配送产品的存储及运输要求;
4、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5、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6、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超3家(含3家)即可议价,议价采取现场议价方式,如有更改届时另行通知。
六、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
注意: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如运输、配送等)。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C2区11楼1108房间
联系人:于老师
电话:0632-*******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024年1月22日
上一条: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关于部分危化品采购公告 |
标签: 高效空气过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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