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管理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管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QHZB*******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最高限价: 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早餐:包子、馒头、粥、茶蛋,小拌菜。
午餐:主食:两种主食(馒头、花卷、米饭、粗粮发糕、饼类)
副食:每餐提供四种菜品(其中:两荤两素),一道汤;四个小拌菜。每周提供一天面食(如:包子、面条、叉子、冷面等)荤菜:猪肉、脊骨、鱼类、笨鸡、鸭等。素菜:豆制品、青菜类、蘑菇木耳等菌类。
合同履行期限:1年(1+1+1),第1年合同期满,需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要求,需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至两年,具体时间在需、供双方签订合同时确定。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扶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5日(谈判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招标单位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本溪市溪湖区民主路67号
联系方式:13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胜利路57号
联系方式:158*****877
开户行: 辽宁本溪南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杰)
电 话:158*****877
2024年1月22日
标签: 食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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