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招〔2024〕13号关于收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工作的通知

川药招〔2024〕13号关于收集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数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的工作安排,为深入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加强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有效推动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落地惠民,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据收集范围

数据收集范围包括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系统、非中选产品系统以及同一台手术(同一手术编码)使用的全部耗材产品信息(即C开头的医用耗材国家医保编码产品信息),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工作流程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导出并汇总本单位HIS系统内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相关产品实际使用数据后,填写《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情况明细表》(附表),并通过“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登记系统”(https://hc.tjmpc.cn:*****/dengji/b/)提交。医疗机构使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账号登录,无法使用原有账号的,可通过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重置密码;如需新增医疗机构,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统计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后,报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统一新增。

医疗机构上传数据后,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对辖区医疗机构上传数据进行审核。

时间安排:医疗机构数据提交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1月26日17时;地市级医保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17时。

三、后续安排

各医疗机构需每月按照要求上传骨科脊柱类手术数据。

四、其他事项

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摸底和核查工作,指定熟悉工作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与医院HIS系统内数据一致。

附表: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采购情况明细表(样例)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4年1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用耗材 骨科 脊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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