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 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服务名称 | 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服务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 |
招标编号 | ZB-JS-2024-004 |
服务估算造价 | |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起点位于赣江路,终点位于东海路北,路线呈南北走向,全长约 1公里。高架衔接赣江路南侧桥梁预留跳水台,往北跨过赣江路后落地。 服务内容: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影响范围内道路、管线设计,设计方案考虑与周边道路、管线规划的衔接。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职称资格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详见评标细则 |
报名时间、方式 | 2024年 1月 22 日至 1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携带盖章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三)至 现场报名 |
报名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招标代理部 |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 2024年2 月 5 日14:00 |
投标、开标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孙工,0519-******** |
投诉电话 | 0519-******** |
备注 |
招 标 公 告
编号:ZB-JS-2024- 004
1、服务名称: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2、服务概况:
(1)服务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
(2)计划服务时间: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基础资料提供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初步方案供讨论汇报;在规划局审议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成果;报批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正式成果8份。
(3)招标控制价:总价(含税):******.00元,总价(不含税)******.17元,税率6%。
(4)服务内容:常州国家高新区新能源及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工程(二期)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红线影响范围内道路、管线设计,设计方案考虑与周边道路、管线规划的衔接。
3、报名企业须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 具备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职称资格
4、其他报名条件:
(1)现场报名,须携带盖章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详见附件三),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报名时间为2024年1 月 22 日8:30至2024年1 月 25 日17:00(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于2024年 2月 5 日下午14:00点截止),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附件二;
(3)若投标报名单位少于3家,则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近3年内与招标人无诉讼关系;
(7)严禁伪造虚假文件、原件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
(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江苏(http://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2)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4)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凭证原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非社保手册), 缴纳时间为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连续三个月。(如投标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则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提醒:以上所有资料务必以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形式放在投标文件中。如采取见面开标方式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按以上要求,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6、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 2 月 5 日下午14:00
(2)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开标室
7、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本次招标工程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详见附件一)
招标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9-********
招标人地址:常州市新北区
投诉电话: 0519-********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19-********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友邦商务大厦A座13楼
附件一:
评标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商务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一、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三条投标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委会对所有有效投标进行详细的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各个投标人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汇总计算所有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
三、评分细则:
序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细则 | 分值 | |
1 | 投标报价(1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 10 | |
2 | 企业综合实力(49分) | 奖项 | 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获得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规划类奖项,省级及以上的得2分,省辖市级的得1分。本项限评3项,最高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需提供荣誉证书或获奖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时间、奖项等级以证书或文件为准。上述奖项按最高得分项计分且只计分一次,不得重复计分) | 6 |
3 | 项目负责人 |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得5分。 2、具有高级城市规划师职称的得3分,具有研究员级高级城市规划师职称的得5分。 (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10 | |
4 | 项目组成员 |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的,有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 2、具有高级及以上城市规划师职称的,每有一个得3分;具有中级城市规划师职称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9分。 注:不限人数,不限证书。(需提供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18 | |
5 | 类似工程业绩 |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承担过市政道路、管线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项目(道路、管线修建性详细规划)有一个得5分, 本项最高得15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 15 | |
6 | 技术方案(41分) | 投标人非常了解本项目所在地区基础现状情况和相关情况,对本项目理念理解透彻;对工作内容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总体思路切合项目实际且合理可行。分优、良、中、差、无等,分别计8分、7.2分、6.4分、5.6分、0分。 | 8 | |
对本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重难点进行阐述,并提出详细的重、难点关键环节解决方案。分优、良、中、差、无等,分别计10分、9分、8分、7分、0分。 | 10 | |||
各项工作计划、工作程序流程、进度控制等。分优、良、中、差、无等,分别计8分、7.2分、6.4分、5.6分、0分。 | 8 |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充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度保证措施非常合理且可行。分优、良、中、差、无等,分别计8分、7.2分、6.4分、5.6分、0分。 | 8 | |||
提供及时优质的工程道路方案及管线方案的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合理且可行。分优、良、中、差、无等,分别计7分、6.3分、5.6分、4.9分、0分。 | 7 |
四、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所有评标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最终累计评标得分相同的,则按不含税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则由招标人邀请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评标程序:1)符合性评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形式审查、资格审查);2)清标;3)经济标评审;4)计算评标基准价;5)汇总得分;6)定标。
2、前续评审不合格的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3、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招标人有权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供复印件的材料进行原件核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原件的或核查不通过的,取消中标资格,且一切后果由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
附件二:
投标保证金说明
1、投标单位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2月 5 日14:00点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投标保证金在2024年2月 5 日14:00点前未到账(以我司财务部确认到账为准),作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2、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请勿汇错,否则后果自负)
户名: 常州中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农商行常州高新区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827*****107012*****050058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00元整
4、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 ① )
①投标单位采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将保证金从投标单位账户缴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然后凭银行回单加盖公司公章作为投保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电汇需备注项目名称及标段号(若有)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③投标单位采用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有资质的专业担保公司(专业担保公司名单网址详见:http://ggzy.xzsp.changzhou.gov.cn/tzgg/********/a383bb2a-03be-4f19-924b-aa7911f397a0.html投标保函方式提交。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必须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选择 ②③ )
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②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③非排名前三名的投标人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中标公示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名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人除外)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银行)保函,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7、未尽事宜按《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相关要求的通知》(常发改[2023]16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三: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 |
项目名称 | |
项目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 |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 |
投标单位(盖章) | |
资质等级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 |
投标项目负责人 | |
授权委托人 | |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 |
接受招标文件邮箱 | |
投标报名时间 | |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 审查人签名: 日期: |
备 注 | 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内除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一栏其余须打印且不得修改;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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