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社会代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时间:2024-01-22 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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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已由GXZCWT2024-002号的长春高新区政府采购申请委托招标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GXZCWT2024-002;

1.2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元;以实际发生值为准,每枚印章单价不超过60元。

1.4最高限价:******元;以实际发生值为准,每枚印章单价不超过60元。

1.5采购需求:刻制印章(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8本项目是否支持政采贷业务: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2023年新成立公司可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2.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经公安机关审批的合法的公章刻制经营单位;

(4)投标人已安装公安机关印章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印章质量应达到公安部制定的《印章质量规范与检测方法》GA241.9-2000的标准,并取得“公安部防伪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6)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时间:2024年01月23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格式)发送至**********@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特种行业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龙湖大路5799号)2楼B208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董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联系方式:0431-********(石工)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工

电 话:0431-********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联系方式:0431-********

5.“政采数金平台”联系电话:0431-********/********


采购人名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人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锦湖大路135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04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政综合办公室政务大厅刻制印章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90

采购项目的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公告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

2024-01-23 09:00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方式

网上获取

文件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4-02-02 09: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24-02-02 09:30

地点

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大街2345号华荣泰商务综合体三期7#楼110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

石工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

0431-********

标签: 综合办公 高新技术 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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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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